2017河北沙河市招聘人事代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人公告
2017-12-28 08:37 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为满足我市基层卫生院和卫生防疫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沙河市辖区户籍或升学前为沙河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8日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8日以后出生)。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沙河市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在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网址为:http://www.shsrsj.gov.cn/。
信息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5日。
(二)报名方式和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至1月1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沙河市人才市场(太行街与冶金路交叉口南行20米路东)
咨询电话:0319—8921345。
3、报名需带资料:本人需持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人员须出具乡镇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小二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不允许他人代办。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1月12日,地点:沙河市人才市场(太行街与冶金路交叉口南行20米路东),领取准考证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
5、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6、开考比例: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护理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其他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7、报名考务费100元。享受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沙河市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沙河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及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岗位代码为101、102、103、104,笔试内容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代码为105笔试内容包括护理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记载时间、地点为准。
3、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编辑:吴建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