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桂林象山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1人公告
2018-01-13 14:21 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桂林人才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 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发改委、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发〔2015〕37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桂林市象山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3个职位计划招聘3名医疗编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编定岗不定人),1名事业单位工勤控制数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18年桂林市象山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8年1月1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象山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24日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3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象山区瓦窑西路24号(象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6550025。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18年桂林市象山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提供以上有效证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象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18年桂林市象山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象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桂林市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函告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每个职位按1:1拟聘人选,拟聘人员经体检、考核合格并公示后予以聘用。聘用前有考核不合格或有弃权的考生,按照未录用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成绩公布。当天面试结束后,在象山区人民政府一楼大厅和桂林象山人力资源网站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两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编辑:herx)